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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过两个月环境污染又严重:交差式整改要不得!

2023-01-26 19:24:37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接到工单后,我确实已经整改了……”

“整改完了吗?”

“当时我就组织人整改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整改了就能交差了吗?到底有没有彻底整改,整改到位?”

在山东省肥城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刨根问底的追问下,原本喊冤叫屈的当事人哑口无言,低下了头。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2022年3月份的一份便民热线工单说起。这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单,反映肥城市康王河某村段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时任村环保工作分管负责人王某立即组织人员,对问题进行了整改。至此,这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日常工作。

然而两个月后,问题又来了……

上级部门对该村环境污染问题工单进行回访时发现,距离康王河堤直线距离约1000米处,水体发黑并漂浮大量垃圾,气味刺鼻,存在多处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问题。

为何仅仅两个月后,污染竟到了如此严重的地步?办案人员就此走村入户开展走访座谈。

“前一段时间确实是把垃圾清理了,我见了……”

“哪有人管啊,天天堆着这些垃圾,老远就闻着臭烘烘的……”

为何对同一问题,同一个村的村民们会有截然相反的两种声音?办案人员疑惑不解,决定到村里找村干部了解情况。

“确实是清理了,村‘两委’会上说这个事儿来,这个我知道……”

面对该村支部委员言之凿凿的态度,办案人员小王多了个心眼,问道:“您能回忆一下,是什么时间清理的吗?具体什么位置呢?”

“大约3月份吧,就是当时工单上反映的那个河段……”

第五纪检监察室徐主任与小王对视了然……

原来事发当初,王某作为该村分工负责人确实对工单反映问题处的垃圾进行了清理,但是清理完成后未就该村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排查,导致了两个月后又一次出现问题。

经过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王某最终承认,是自己浮皮潦草的工作作风害了自己。“明明出了力,就是因为没有把整改工作做彻底,把‘整改了’等同于‘交差了’,导致了‘白出力’……”

2022年6月,该镇组织人员对上述污染区域进行了全面整治,目前污染区域垃圾已基本清理完毕。王某作为主要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标签: 办案人员 环境污染 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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